古希臘人說,狐狸知道很多事,但刺蝟知道一件重要的事。Ronald Dworkin在他的集大成之作"Justice for Hodgehogs《刺蝟的正義》"中主張,價值就是一件重要的事,不論它表現為何種形式:真理的本質、生活的意義、道德和正義的要求都是這一重要問題的不同方面。他的理論富有原創性並且涉及問題極為廣泛,而這些問題極少會在同一本書中加以討論:道德懷疑主義,文學、藝術和歷史解釋,自由意志,古代道德理論,做個好人和好好生活,自由,平等,法律,以及其他很多議題。我們對其中任何一個問題的觀點,最終都必須經得起令人信服的任何論證的挑戰。
Dworkin 的洞見在於指出了「平等」和「自由」並不是互相衝突的價值,平等的關懷與尊重,才是個人自由之所以成立的根本前提,這正是德沃Dworkin政治哲學的核心主張:「以平等為本的自由主義」。從這個主張出發,Dworkin對「什麼是民主」提出了一套看法。Dworkin 反對「多數至上的民主觀」(majoritarian conception of democracy),按照這種民主觀,凡是經由多數決程序所作出的決定,就具有民主正當性,即便其可能傷害到少數人的權利亦然。Dowkin 認為多數至上的民主觀對於身為少數的公民欠缺平等的關懷與尊重,他主張一種「夥伴式的民主觀」(partnership conception of democracy):這種民主觀認為公民應該將彼此視為政治這個集體事業的平等參與者(夥伴關係),「民主」意謂著人民以這種平等的夥伴關係來治理自己。「同等關懷」(equal concern)與「自我治理」(self‐government)是夥伴式民主觀的兩大構成要素。透過普遍、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來選出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當然是促使政治社群能夠平等關懷所有人民的最好方式,同時也是公民以平等夥伴的角色參與政治決定以實現自我治理的管道之一;但是政治社群以人民之名所作出的集體決定,仍然必須尊重個人對於自己人生價值的認定與人生目標的選擇,而不能藉由多數決將集體的意志強加於個人之上。因此,Dworkin 認為,多數決只有在保障每一個公民身為平等夥伴之尊嚴與權利的條件下,才能夠具有民主正當性,公民也才對其負有服從的義務。